干货 | 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标准及工艺要求
1) 材料准备
(1) 铝合金型材: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规格、系列、壁厚、氧化膜厚度、色泽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12的要求。
(2) 玻璃密封胶:门窗用玻璃密封胶的颜色应和铝型材的颜色协调,其质量和技术性能应满足《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的相关要求。
(3) 门窗附件:门窗配件的选用应符合工程具体规定(即设计图纸规定)。
2) 主要机具
3) 作业条件
(1) 所有原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必须具备完整的会签、审定的设计计算书,立面分格及节点大样设计图纸。工艺制作加工图等资料。
1) 工艺流程
(3) 型材下料
a、按照工艺加工图所注尺寸进行划线、按线切割,划线切割应结合所用铝合金型材的长度,长短搭配、合理用料,减少短头废料。切割时要注意表面处理的颜色一致,以免影响美观。
b、下料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根据图纸及下料单确定下料尺寸,在批量生产加工时,先下一樘窗框的料,检验合格后,再投入批量加工生产,并做好三检工作,抽检率不低于10%,批量制作不足100樘抽检件数不得低于10件,以保证产品批量的合格率;
c、根据型材的断面大小来调整锯床的进刀速度,以免机器损坏,造成锯片爆裂,型材变形等不良后果。
d、下料后的产品构件应按照工程、规格、数量的不同进行分别堆放,并分层用软质材料垫衬,避免型材表面受损;
(4) 铣切槽口、冲、钻孔工艺
a、中梃铣切:调试设备,做好润滑工作,在批量生产加工时,先进行铣切一樘,并且检验,保证中梃远端与边框两个远端距离中心连接点垂直且中梃外表面与边框外表面在同一平面内,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生产加工,且在批量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深度尺进行检验中梃铣切是否合格,以保证产品批量的合格率;
b、铣切、冲、钻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首检、中检、尾检的三检工作,抽检率不低于10%,批量加工数量少与100樘的抽检件数不得低于10件;
c、型材不允许使用铁质工具夹直接加持,防止由于设备搬运或工件松动等原因影响铣切质量。
d、开启扇位置的排水孔数量为2个,开启部位距净空远端20mm,孔长30mm,孔高5mm。固定部位距净空远端20mm,中间间距≤600 mm,且排水孔需均匀分布,固定位置小于600 mm,只设一个排水孔。排水孔应加设排水孔盖。
e、加工后的产品构件应按照工程、规格、数量的不同进行分别堆放,并分层用软质材料垫衬,避免型材表面受损。
(5) 框组装
a、组框以前必须复检型材构件加工是否合格;
b、把构件平放在操作平台上,安装组角钢片和角码,在另一只型材的待组角端部均匀涂组角胶;(如边框45°组角使用导流板组角式组角,需在每个角码两侧分别安装导流板,并在边框端部角码腔位置开孔两个,待边框组角后,再分别在已开孔位置注胶。此工艺增加的施工工艺和材料通入,可有效提高45°组角强度及防治角部渗水。)
c、用木锤轻敲待组型材,使组角钢片和角码初步插入型材腔内,确保组件组装位置正确适合;
d、装配完毕,应把构件平放在组角机托架上,按工艺技术标准和产品生产设计图样、规格、尺寸等进行四角挤压,挤压完毕后,须用抹布擦净四角溢出的组角胶;
e、组角后的连接处应平整、无错位,对存在的缺陷必须进行校正处理。
f、组角成形后,应根据工程、规格、数量的不同进行分类堆放,并用软质材料垫衬,防止型材表面擦伤;
g、控制方法:为提高产品合格率,组角成型后的产品需进行自检和抽检,自检率100%,抽检率10%,批量组装数量少于100樘时抽检数量不得低于10樘;
(6) 密封胶条的安装
a、构件间扣压密封条,密封条应加长2%,在连接端注入硅胶进行粘结;
b、密封条安装完毕,应按照工程、规格、数量的不同进行分别堆放,并用软质材料垫衬,防止型材表面擦伤;
c、控制方法:为提高产品合格率,组装完毕的产品需进行自检和抽检,自检率100%,抽检率10%,批量组装数量少于100樘时抽检数量不得低于10樘;
(7) 包装及运输
a、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清理干净,加盖产品合格证印章后,即可进行包装,与墙体结构部位连接的外框使用塑料胶粘带包裹,窗框拼缝部位使用塑料包装带缠绕,窗框的四角应使用瓦楞纸衬垫后再包裹,包装质量应符合包装贮存、标志GB191规定。
b、包装完毕后,应按照工程、规格、数量的不同进行分别堆放,并用软质材料垫衬,防止型材表面擦伤;
c、运输时,装车紧凑、合理、捆绑牢固,避免成品框与车体直接接触,货箱底部应垫置木方。产品搬放时应轻搬轻放,保证材料运输过程的安全。
d、合理安排运输次数:为确保施工现场安装进度,并考虑现场场地的限制,所以不能在现场堆放较多材料,以免影响本单位和其他单位施工。
3) 工序质量控制
工序 | 检查内容 | 质量控制 | 检查方法 | 责任人 | |
切断 | 切断尺寸 |
按审定的加工图示尺寸 允许偏差±0.5mm |
用钢卷尺、直尺量 |
工长 下料员 |
|
质检员 | |||||
切断角度 | 角度值 | 允许偏差 | 用万能角尺量 | ||
α=45° | ±15° | ||||
β=90° | ±15° | ||||
切断面 | 型材切面不能变形,不得有残缺、毛刺 | 自测 | |||
外观 | 装饰面不得有明显的、超规范要求的缺陷 | 自测 |
名称 | 项目 | 质量控制 | 检查方法 | 责任人 |
冲压 | 加工部位尺寸 |
按加工图所示尺寸进行 尺寸允许误差:±0.2mm |
用钢卷尺、游标卡尺量 | 操作者 |
加工面 |
加工断面变形在±0.3mm以下 切割残余在±0.5mm以内 打去残留毛刺,不能给下道工序作业带来影响。 要求操作人员姿势正确,不能用单手冲压,或远距离操作。 |
目视 | ||
外观 | 装饰表面不应超过型材表面允许缺陷规定 | 目测 |
(3) 铣削工序
名称 | 项目 | 质量控制 | 检查方法 | 责任人 |
铣削 |
切削加工 尺寸 |
按加工图所示尺寸进行 尺寸允许偏差:±0.5mm以内 |
用钢卷尺、直尺量 | 操作者 |
加工面 |
切割残留±0.5mm 要求加工断面不变形,打去残留毛刺,不能给下道工序作业带来影响 |
用尺量、目视 | ||
外观 | 装饰表面不应超过型材表面允许缺陷规定 | 目测 |
(4) 钻孔工序
名称 | 项目 | 质量控制 | 检查方法 | 责任人 |
钻孔 | 加工件尺寸 | 按加工图纸尺寸进行 | 用钢卷尺、直尺量 | 操作者 |
加工面 | 加工件内侧毛口限定0.5mm以内,不能给下道工序作业带来影响 | 目视 | ||
外观 | 装饰表面不应超过型材表面允许缺陷规定 | 目测 |
名称 | 项目 | 质量控制 | 检查方法 | 责任人 | |||
框扇组装 | 框槽口宽度高度允许偏差 | 尺寸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用钢卷尺量 |
操作者
质检员 |
≤1500 | ±1.0 | ±1.5 | ±2.0 | ||||
>1500 | ±1.5 | ±2.0 | ±2.5 | ||||
槽口对边尺寸之差 | 尺寸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用钢卷尺量 | ||
≤1500 | ≤1.5 | ≤2.0 | ≤2.5 | ||||
>1500 | ≤2.5 | ≤3.0 | ≤3.5 | ||||
Δd=d-d₁(d₂) Δe=e-e₁(e₂) | |||||||
槽口对角线尺寸之差 | 尺寸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用钢卷尺量 | ||
≤2000 | ≤1.5 | ≤2.0 | ≤2.5 | ||||
>2000 | ≤2.5 | ≤3.0 | ≤3.5 | ||||
中竖框位置 | 尺寸允许误差:1.0 | ||||||
中横框位置 | 尺寸允许误差:1.0 | ||||||
扇组角错位 | 尺寸允许误差:≤0.3 | 用直角拐尺、塞尺量 | |||||
同一平面高低差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用游标长尺、塞尺量 | |||
≤0.3 | ≤0.4 | ≤0.5 | |||||
装配间隙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塞尺量、检查缝大处,以缝**大处记 | |||
≤0.3 | ≤0.4 | ≤0.5 |
名称 | 项目 | 质量控制 | 检查方法 | 责 任 人 |
框扇组装 | 框与扇搭接宽度 | 框与扇的搭接宽度允许偏差±1.0mm以内,框与扇平齐,无明显歪斜。配合严密,间隙均匀。 | 用游标卡尺、钢卷尺量,目测 |
操作者
质检员 |
附件安装 | 按加工图纸要求,位置正确、齐合、牢固,应起各自作用。启闭灵活,无噪声。铰链孔加工位置按图纸要求,偏差为±0.5mm,定位孔为±0.5mm。 | 用游标卡尺、量,目测 | ||
外观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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